软件学院接收2019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2018-09-27 来源: 作者: 审核:

一、学院简介

太原理工大学软件学院前身是太原理工大学计算机与软件学院,依托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雄厚的师资队伍和教学实验条件及科研环境,具有“计算机应用技术”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涵盖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系统结构3个二级学科;“软件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计算机技术领域”和“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授予权。计算机应用技术为山西省重点学科。本科专业源于1958年设立的电子计算机专业,发展为1994年的“计算机软件”本科专业,在 1998年将“计算机应用”与“计算机软件”本科专业调整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04经教育部批准设立“软件工程”本科专业并开始招生。

二、接收专业与规模

2019年我院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详细专业目录请查看太原理工大学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成功注册。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426分以上);本科学习成绩无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满足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复试后可直接录取:

  1)本科毕业院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2)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

四、接收程序

按照“太原理工大学接收推免办法”执行。

五、复试

1.每位推免生只能参加一个专业复试。

2.推免生复试期间须到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录取。

3.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所有批次复试地点均为“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软件学院3层会议室”,复试时间为10月中旬,具体面试时间学院以电话方式通知申请人。

六、申请人提交材料

申请者在复试前将以下材料发送到学院邮箱,复试时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交学院验证,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复印并留存学院备案。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所有申请者的材料一律不退还。

   (1)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2)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3)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七、录取

1、各专业领域按照公布的学科(专业)及复试成绩高低,进行录取。

2、我校对录取的推免生将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发待录取通知,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尽快回复“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八、其它

1、申请人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不予录取。

2、学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免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4、教育部规定接收推免生时间为9月28日—1025日,我校将根据录取情况提前结束接收推免生工作。

  学院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351-3176805

E-Mail:rjxyjk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