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校党[2025]20号)精神,经2025年12月25日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启动软件学院系(中心)主任、副主任的选任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党管干部;
2.坚持任人唯贤;
3.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4.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5.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6.坚持民主集中制;
7.坚持依法选任。
二、岗位设置
1.软件工程系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软件工程实训中心副主任2名;
3.软件工程科创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努力工作、讲求实效,具有与履行职责相符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3.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为人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同志,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具有独立负责某一方面工作和组织管理、协调的能力,富有进取和创新精神。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具有指导其他同志工作的能力。
四、选聘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敢于担当,遵纪守法,作风民主,勤政廉洁,身心健康。
2.近三年(参加工作不满3年的按实际年度计算)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3.任职条件:
软件工程系主任原则上应具有教授职称或具有副教授职称且取得博士学位,一般应是相关或相近学科的带头人或具有发展潜力的学术骨干,来校工作五年以上。特殊情况或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
软件工程系副主任原则上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且取得博士学位,来校工作三年以上。特殊情况或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
软件工程实训中心副主任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来校工作三年以上,特殊情况或有一定实习实训管理经验的可适当放宽。
软件工程科创中心主任、副主任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来校工作三年以上。特殊情况或有一定学科竞赛指导经历的可适当放宽。
4.任期四年,能任满一个任期。
五、选任方法与步骤
1. 学院党委制定选任方案,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后公布。
2. 个人申报,时间范围12月26日-12月29日。
3. 资格审查。由学院党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 公示。在学院公示栏公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5.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
6. 由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确定人选,并报校教务部备案。
7. 行文并宣布。学院党委负责行文,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软件学院党委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