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理工大学院(所)公用房有偿使用实施方案》和《太原理工大学院(所)公用房有偿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2021年1月5日,经学院【2021】1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最终学院应缴纳房产资源调节费用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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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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