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学院接收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2022-09-16 来源: 作者: 审核:

为促进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软件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生源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接收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业领域简介

软件学院设有软件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学科聚焦软件工程前沿技术,紧密结合国家软件发展的重大需求,立足山西省软件产业发展的地方需求,凝练了软件智能化技术、软件工程与服务、信息与大数据工程三个学科研究方向,致力于培养软件工程创新型人才,助力山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拥有智能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软件服务工程两个科研团队。

二、接收专业领域

学术型:083500 软件工程; 专业型:085405 电子信息(软件工程)

三、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报名成功。

2. 满足条件1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复试通过后可直接录取:

1)本科毕业院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2)本科阶段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

四、接收程序

1、有意报考我院的推免生请在中国研招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平台”开通后(以下简称推免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所报硕士专业与本科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教育部规定接收推免生截止时间为1020日,我校可根据录取情况提前结束接收推免生工作。)

2、研究生院通过该“推免系统”审核推免生信息,对符合申请条件者发复试通知。

3、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通过“推免系统”进行回复“是否同意复试”,同时向学院寄送材料,与学院负责人联系安排复试。

4、学院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5、研究生院通过“推免系统”向推免生发待录取通知。

6、推免生通过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录取”。

7、研究生院汇总同意录取的推免生名单,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考试中心审核备案,省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确定录取名单。

五、申请人提交材料

申请人在复试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交学院审核,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复印并留存学院备案。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所有申请者的材料一律不退还。

(1)太原理工大学接收推免生申请表。

(2)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4)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六、复试

(1)复试由学院组织,申请人联系学院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每位推免生只能在一个专业参加复试。

(3)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我校2023年全日制统考的复试录取环节,我校将于2023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4)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推免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录取报到后需参加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资助办法

推免生奖助政策办法按照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相关文件执行。

学院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0351-3176805

E-Mail: 271770869@qq.com  

                                                       软件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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