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085405)培养方案

2023-02-22 来源:教科办 作者:李欣怡 审核:



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电子信息)研究生(085405)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面向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诚实守信,具有求真务实的创新精神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软件开发与管理人才。能掌握软件工程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技术,了解软件工程的发展和软件行业的需求,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够系统地使用软件工程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先进技术,解决软件工程领域的技术及实际应用问题,在相关专业领域从事软件工程技术与开发工作。

二、修业年限与学分

硕士研究生修业基本年限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4年(非全日制5年),硕士研究生学分不低于29学分(课程24学分,培养必修环节5学分)。

三、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学期

xgg001

学术英语

90

4

01

sgg001

高级英语

90

4

01

sgg007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01

sgg008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

1

01

sgg033

工程伦理

32

2

02

sgg005

矩阵论

60

3

01

sgg006

数理统计

60

3

01

xgg031

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

32

1

02

xgg033

研究生的压力应对与健康心理

16

0.5

02

xgg034

艺术体育体验与鉴赏

16

0.5

02

专业

核心

s0280201

软件体系结构

32

2

01

s0280202

大规模领域软件系统

32

2

01



专业

选修

s0280203

软件过程管理

24

1.5

02

s0280204

软件分析与测试

24

1.5

02

s0280205

信息安全技术

32

2

02

s0280206

[]神经网络与深度学习

32

2

02

s0280207

Web搜索与推荐系统

32

2

02

s0280208

人机界面设计

24

1.5

02

s0280209

虚拟现实技术与应用

32

2

02

s0280210

ARM体系结构与编程

32

2

02

s0280211

人工智能基础

32

2

02

s0280212

[]大数据技术与系统

32

2

02

s0280213

高级机器学习

32

2

02

s0280214

物联网技术与智能感知

32

2

02

s0280215

自然语言处理与文本挖掘

32

2

02

s0280216

[]分布式系统

32

2

02

四、培养环节及要求

根据学校有关管理文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他必修环节要求如下:

(1)学术活动(1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应听取10次以上的学术报告,并按时上交心得体会,同时积极参加课题组要求的学术活动(含国内外学术交流)。

2)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1学分)、研究生的压力应对与健康心理(0.5学分)、艺术体育体验与鉴赏(0.5学分)。

在研究生院指定的网络课程平台学习,具体安排见研究生院网站,在此基础上,由导师再进一步指导学习。

3)专业实践与科研技能(2学分)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有关管理文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一般安排在完成课程学习之后,在第三、四学期进行,由学院和导师具体安排。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研究生需提交实践计划,撰写实践总结报告,学院对研究生实践环节实行全过程管理和质量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并于论文答辩前进行实践环节考核。

4)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中期检查是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基础,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前提,也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所有在读硕士研究生,均须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五、答辩及申请学位条件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答辩按照《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管理办法》执行。硕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在校生)答辩资格:(1)学位论文评审通过(2)答辩前论文修改情况通过导师审核。

根据学校有关管理文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须符合《太原理工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 外语条件:英语6级成绩须至少达到350分或托福80分或雅思5.5分。

2. 科研条件:科研须满足《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基本要求》。从入学到申请硕士学位前,至少有在“B 类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1篇,或有在高水平学术会议进行口头报告且全文正式出版发表的学术论文1 篇,或取得1项其它形式(发明专利、科技竞赛、科研项目成果等)的实践类学术成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它形式实践类学术成果的评价标准如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授权发明专利1项(硕士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硕士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

2)参加学生处指定的A类及以上科技竞赛并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硕士研究生为第一名,导师为竞赛指导老师);

3)独立开展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实际应用项目并完成核心功能的研发(要求为导师作为负责人签订正式合同的项目,入账经费达到5万及以上),研发成果取得导师和学科分学位委员会认定;

4)经学科分学位委员会认可的其他学术或研发成果1项。